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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个无聊的富二代。

“是从哪里学来的呢?”

下班早,他去市场买菜,煮菜做饭,洗碗收碗,最后洗了个澡,舒心地坐在沙发上把电脑搁在腿上看综艺节目,到了晚上十点,清清爽爽地上床。

今年中文系本科毕业,前两个月才搬到这里居住加工作。

陆苗有点吃惊,没想到他观察到了如此仔细的地步。他打节拍主要用食指、中指和无名指,分别就是1、2、3,数字就是顺序,这是他从一本小说里学来的。

原本是临近的C市人,被大学室友兼好友于光鼓动来这工作,然后进了这个小报社。

“啊。”陆苗抬起头,那是他觉得无聊时的一种习惯性动作。

“一本很早的小说。”

他在离报社不到半个小时公交车的地方租了一栋一室两厅,和于光一起住,于光是个销售代表,每天东南西北地跑,一个月只能住一个星期,所以基本上这栋房子归他独享。

八月末的尾巴,他穿一件黑领白西装,严严实实,手却是温的,一点汗都没出。

陆苗走出阁楼时回头望了望这栋陈年建筑,颇有些惆怅。

“231 321 123 213 是这样吗?”唐修说。

陆苗低下头翻笔记本。

陆苗宅,且自足。

他会做饭,会打扫,爱干净。

采访出来的东西没什么信息含量,用一句话基本就能概括,“一富二代唐修因无聊向本市平安小学捐款一百万,特此感谢。”

两个人再次握了握手。

临睡前,他想起下午的采访,从书柜最里面翻出《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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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不错。手指很好看。”

报社是个日薄西山的行业,但他还是有着比较天真的新闻理想。

唐修目光往下瞥,突然问:“陆先生在采访我的时候一直有个手势,用手指打节拍?”

陆苗是个二十二岁的平头小青年。

他不由得汗颜,放平手:“是呀,只是一个小习惯。”

陆苗愣了一愣,“哈哈。”

十五分钟后,采访结束,陆苗起身:“唐先生,非常感谢您今天接受我的采访,我先回去了。报纸出来后我发短信通知您。”

“好。”

今天是他第一次外出采访,但感觉并不尽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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