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情义(微h)(3/3)

辆黑色平治。又穿着整整齐齐的校服,被那辆黑色平治送回来。

他的天使,他的宝珠。

就该配那样的人、那样的家世。不该同他这样的烂仔一起,烂在这庙街。

所以他像个小偷一样,小心翼翼,偷来了这三年。

直到会考结束后,那辆黑色平治彻底消失在庙街的街口。偶尔再出现,也不过稍作停留,便立即离开。

什么意思?

他捧在手心里如珠如宝宠着的人,被人玩了一遭,就一脚踹了?

他能忍?

既然他们有眼无珠,错把珍珠当鱼目,那这颗东珠,他自己来护。

也许这就是天意。

当年如果不是再次在名伶宾馆撞见陈宝珠,他可能真的就在香港消失了。往事如烟,和义联与他再无半点关系。可直到无意间发现,陈宝珠就是金姐的女儿——他毫不犹豫,选择留在香港,留在有她的庙街,继续做烂仔。

既然这辈子都摆脱不了和义联,那不如干脆借着和义联东山再起,重拾往日风光。庙街的程天朗,陈宝珠瞧不上——那和义联的朗哥呢?

想到这,程天朗忍不住对着becky戏谑道:

“你知道吗,我到今天,都没有真正碰过陈宝珠。”

becky愣住,没明白他突然说这个做什么。

程天朗继续说:“她干不干净,轮不到你在背后嚼舌根。但我当面同你讲清楚——我程天朗就是个烂人。你被人捉奸在床,被打去了半条命,是我报的房号。这样,我才有理由顺理成章,用那个男人来告诉和义联的人,告诉你背后的人——我程天朗,还没死。只要出得起价码,给谁当狗不是当狗。”

becky猛地松开他的胳膊,踉跄着退了一步,盯着他的眼睛,脸上血色褪尽。

“你……竟然是你……你一直都在利用我?从头到尾,你都在利用我——这三年——”

程天朗把烟重新叼回嘴里,低头整了整被她弄湿的袖口,可算是舍得放手了:

“送上门来的閪,唔屌白唔屌啰。”

———

听到程天朗说下午要去见律师,陈宝珠难得化了层淡妆,穿上程天朗给她买的西服。

就是看着眼前这块金灿灿的大金表发难——

程天朗的眼光,真是跟他那手字烂的出奇的一致。

程天朗没见过她化妆的样子,头一回见,在楼梯口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心里暗自得意,果然是他看上的女人。

自己这眼光,就是好。

他走过去,牵起她戴金表的那只手,一把搂进怀里就要亲。

陈宝珠赶紧偏头躲开:“别——等下口红全给你吃掉了。”

“再给你买新的。”

两个人又缠了好一阵,磨到快九点半才出门。

陆羽茶室里人声鼎沸,点心车推来推去,蒸笼摞得老高。陈宝珠坐在那儿,连筷子都不用自己动,一张嘴,程天朗就把虾饺送到嘴边。

吃了几口,她终于忍不住了。

“程天朗,你是不是有病?我不是小孩子了,我自己有手,我会自己吃。”

程天朗把一只烧卖搁在她碗里:“我这辈子都不会有自己的孩子了。你就心疼心疼我,让我给你当老豆?”

陈宝珠差点被噎住。

“你神经病吧?你还想让我叫你爸爸?”

“我更想在下次做爱的时候,让你叫我爸爸。”

“我爸早死了,”陈宝珠放下筷子,“你也赶着去投胎?”

程天朗又夹了一块马蹄糕喂到她嘴边,笑嘻嘻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能听着你叫我一声爸爸,在你屄里投胎,也不差。”

陈宝珠被恶心得彻底吃不下了。

两人又去了黄大仙祠。香火缭绕,善男信女跪了一地。程天朗跪在蒲团上,摇签筒,一支签啪地掉在地上。

是第四十三签,中平:

云飞日上九重天,万里鹏程咫尺间。

莫道春风无限好,落花流水总无缘。

解签的老伯眯着眼看了看签文,又看了看程天朗:“后生仔,事业如日方升,飞黄腾达近在眼前。不过姻缘嘛……春风再好,终归是落花流水,有缘无分。”

程天朗没说什么,把签文折好塞进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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