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2/3)

蝙蝠侠的不杀原则算个锤子,小丑杀了自己之后依旧靠着精神病的鉴定结果在哥谭肆意妄为,无论犯下多大的错最多也就是被打进icu养上几个月就又可以在哥谭大舞台上发光发热。

,阿巴阿巴歪比巴布了几个月,终于在运输机上恢复了自己的意识。

盘算着这些或熟悉或陌生的成员,杰森在内心再次复盘了自己的计划。

之后便是非常罕见的女罗宾,但女罗宾的任期还没到圣诞节,就被身高一米二的新罗宾给取代了。

而那些受害者就这么轻易的被摆上了电车轨道的两头,成了测试人性的可笑筹码,而他们的人生随后也彻底被毁灭。

杰森知道在自己不在的这段时间发生了很多,在哥谭变得非常有名的从反派转职到猎魔人又到义警的猫头鹰,突然出道又消失随后又复出的搅局者,而罗宾更换的速度更是快的吓人。

这里就可以回到正题了,从杰森踩着作战靴的脚踏入哥谭的土地上的一瞬间,世界变得邪门了起来。

替代品(提姆德雷克)的在职时间不到三个月,据刺客联盟的情报网显示,这个男孩被父母撞见了身份后选择辞职让蝙蝠侠失去罗宾后只能孤零零的夜巡。

从身高和发型来看,杰森认得出来这一定是那个在刺客联盟被养大的恶魔崽子。

再之后?

塔利亚从杰森这里得知了大种姓的遭遇后沉默了许久,最后同意离巢的罗宾鸟飞回自己的巢穴,不管杰森接下来是想要复仇还是建立自己的地下王国,这位距离权力只有一步之遥的女人提出的唯一要求只有让杰森在必要的时候帮助达米安。

杰森悲痛了好几天,但为了展现和临时同事一样专业的刺客素质,表现出了一种完全无关的对外态度。

据说拉尔斯死了,塔利亚忙于收拢手上的权力,将攻击性过于旺盛的达米安送到了蝙蝠侠身边继承祖传的罗宾位置,而最应该回哥谭却恰好被落下的杰森则被用控制情绪的理由送到了喜马拉雅山上的大种姓进行修行。

杰森没拒绝,随后从刺客联盟的总部离开,一路辗转到了哥谭。

通过非法途径把蛇头打的满地乱爬顺利从哥谭湾进入哥谭的杰森闻着熟悉的带着血腥味和硝烟气息的空气,下意识深吸了一大口,空气加湿器一样绵密的雨丝将哥谭的游子一下子拉回了故乡。

好消息,在情绪控制上杰森学到了好多,并且因为出色的资质即将开始学习更加深入的有关魔法的内容。

所以杰森能想到最好的办法就是以

好在这样的情绪没持续太久,不知道从哪蹦出来的红黑配色的罗宾三号机莫名其妙找到了蝙蝠侠的消息,随后和猫头鹰一起携手跑回了哥谭,只留下杰森还在这个痛苦的地方打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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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消息,魔法少男杰森上课不到一个月整个大种姓就遭遇了袭击,经过一番斗争,整个流派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

那个时机非常的微妙,那时杰森身旁坐着拿手机摸鱼的猫头鹰杀手和其他杀手,而手机上播放着的死讯正是属于自己许久不见就莫名其妙死掉的爹——领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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