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2/3)
他记得上次来还不是这个样子,约翰特爱分享来着。李时清叫弟弟去给人送,心里有着淡淡的疑惑。
比起七天能吃到的美味,他还不知道选什么好吗?田螺田螺,我来了!约翰看着李时清在炒田螺,心里欢呼雀跃,又咽了咽口水。
不知该怎么形容这股香味,香的勾人心弦,反正马修在闻到的第一时间,就忍不住不停扇动鼻翼了。顺着香味把目光定在锅里,本身只是想看几眼,但马修想移开视线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动不了了。
本章尚未读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来尝尝!”几乎是迫不及待,在盘子刚放下的后一秒,马修就说话了。这话让其他人眼里纷纷闪过遗憾。不过他们没尝过味道,勉强保持了风度,做了个请的动作。
但他不知,这炒田螺是约翰心心念念了一个月才吃到的。要不是顾及着自己的形象,约翰真想学猴叫,捶打自己胸口,借此来表达自己的喜悦。
除了那个该死的田螺,约翰还是挺有眼光的嘛。
马修用勺子舀了一块排骨,放入口中咀嚼,只是几秒时间,就□□煸排骨的美味美的眯起了眼睛。
这周的特色菜是干煸排骨,李时清大早上去菜市场挑的小排。淡粉色的小排被切成小块,肉多鲜嫩,带着软骨,炒制口感极佳。
炒好后,给眼巴巴看着不动的约翰分了一盘田螺,李时清刚想给他一个牙签,叫他嗦不出来肉用牙签挑,就看到这人接过直接咧嘴笑到了后脑勺,转身头也不回地跑到了最角落那边吃,还遮遮掩掩避开他带来的那些人。
五人抢着,抢到最后,上一道菜光盘一道,没吃饱又点了四盘。他们的旁边,约翰不动声色地咽了咽口水,把视线移向了自己念念不忘的田螺。
理智在告诉自己要克制,不能丢人,馋虫却在诱惑自己多看几眼,最好能上前要一块尝尝。怎么会这么香呢,马修舔了舔嘴唇,就在忍不住想要站起来的时候,这盘干煸排骨就被端到了自己面前。
这下也不用马修说了,四人挥舞起勺子,舀的乱七八糟只为了吃一口排骨。每个人在吃到的那一瞬间,都禁不住赞叹一声,然后争抢的动作更大了。
旁边四人都在等马修的反馈,但马修吃完了却一言不语,只是拼命的用勺子舀排骨,塞的嘴里满满的。
俗话说最香不过肉带骨,干煸排骨外焦里嫩,酥脆的外壳咬开,里面是多汁娇嫩的内里。排骨自带的脆骨嚼劲十足,越嚼越香。口口香脆,幸福感在口中爆开,是舌尖上舞动的美味,让人的心情不由得好了起来。
排骨焯水去血沫沥干,入锅用半煎炸的方式炒至表皮微焦,散发出肉香后,李时清就将它们盛出。锅里留少许油,爆香蒜末,加入豆瓣酱和排骨炒匀上色,干煸排骨的风味就彻彻底底显露出来了。
努力平复心情后,约翰就开始吃了。炒田螺肉一口十几颗,香辣弹牙,满口鲜香,吃着不费劲。嗦田螺灵魂就是汤汁,约翰吸溜的时候还被烫了一下,但
疯了,看都不愿看那两盆一眼。因为田螺,他们对后面的饭菜也起了疑心,准备派人先吃小小一口,尝试一下不好吃就不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