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3)
没有新雪的连续覆盖,来来往往的行人将原本平整洁白的雪地踩的坑坑洼洼,雪化作水混合着肮脏的泥土,使整个道路变得有些泥泞。
大部分人都在小心翼翼找干净的地方下脚,只有黎昕双手插着口袋,一脸淡然地走在这样的街道。即使天气再恶劣,还是有不少人在周边摆摊叫卖,维持生计。
没过多久,黎昕走到一个摊位前停了下来,叫了一声陈婆。
摊主听到声音抬起头来,笑着看向黎昕,说话的声音带点苍老:“小黎来啦,跛子还没回来呢。”
“没事,我再等等。”黎昕解下自己的围巾弯下腰给陈婆围上,问,“冬枣怎么卖?”
陈婆拍拍黎昕的手背表示感谢,说:“你想吃呀直接拿就行,陈婆不要你的钱。”说完就拿出一个塑料袋,打算给他装袋里。
黎昕点点头没有阻止,道:“谢谢陈婆,那就都装给我吧,我拿回去分点给同事吃。”
他把枣拿完,陈婆也没得卖了,黎昕帮她把货架搬回家,然后在陈婆不注意的时候往她口袋里塞了一千块钱。
到家刚把东西给放下,跛子就进门了,带着一身寒气,他对黎昕点点头,然后转身抱了一下陈婆问,“枣都卖完了吗,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陈婆拍了拍跛子的后背,笑眯眯的说:“都给小黎啦,小黎等你很久了。”
跛子扶着陈婆在沙发上坐下,随后起身眼神看向黎昕,冲着门口抬了抬下巴,“出去说?”
跛子之所以叫跛子,就是因为他是一个跛脚瘸子,原本是宁宜四害里沈飞文沈爷的手下。当时的四害除了沈飞文,分别是专卖白面的王津,走水货的林言,还有一个借着赌场洗钱的何国安。至于齐云川是怎么插进来的,那都是后话了。
沈爷不老,总共也就二十出头,只不过是道上的人以表尊重,便称他一声爷,而跛子可以说在沈爷刚开始吃这锅饭的时候他就帮忙打下手了。
那个年代本就是下海经商的年代,沈飞文刚来到宁宜就做了一票大的,用自己攒下的钱在宁宜开了连锁歌厅,名字叫鎏金。这要放在那时哪有这么新鲜的东西?沈飞文也是道听途说,知道这玩意儿在老美那可流行,他也不考虑文化差异,愣是一手开了五六家连锁。
还别说,那个时候不差崇洋媚外的人,这样的人就是放在现在也不少。大家都紧跟潮流,这歌厅也就顺理成章的开起来了,不仅开张,还爆火。不管干啥活的,只要下了班,都会想要去唱个几首,再点个美女作陪,就某些连政务官员也喜欢去那谈生意,这就是当时的风气。
沈飞文也是在那个时候接触到了政要官员,他不是一个知足长乐安于现状的人,生意越做越大,心思也越来越野。渐渐的,沈飞文的生意也不往正道上发展了。
钱赚的多,结下的仇子自然也不会少,天天去歌厅里砸场的人不计其数,但沈飞文干这行这么久以来,什么样的大风大浪没有见过,面对这些,只要不挡他的财道,他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过去了。
直到有一个晚上,沈飞文的一个手下急忙忙地告诉他,开在宁宜的五六家鎏金全被砸了,他这才想着去看一眼。
凡事都讲究一个先来后到,既然大家都在这条道上混,那你就得守规矩。砸了沈飞文店里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四害里卖白面的王津。王津当着在场所有人的面,指控沈飞文做生意不厚道。
其实也不应该是沈飞文的错,不过是因为同他们一起做买卖的人不地道,收了两家钱,只供一家货,而这货最后是给沈飞文先拿到了。且不说这是谁的问题,就看沈飞文在道上越来越意气风发,就忍不住让王津想挫一挫他的锐气。
本可以私下解决的事情,硬是被搬上了台面,这下谁的面子都过不去了,当即就是一场枪战,而跛子的腿就是当时为了保护沈飞文被他人一枪射穿的。
那一场大乱,叫双方势力都失去了大半。王津修养了好半年,道上的东西变化快,就这半年的时间,谁也不知道会被什么后生仔所替代,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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