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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了三天,屁股都快生疮了。叔叔天黑之前会来,把阿姨送走后给我喂晚饭。不是我手不能动,是叔叔对不起我。我吃完饭让叔叔把床位抬起来,我躺着看他办公。
叔叔和下属讲话时总有种镇定和不容置喙的威慑力,气压低得我窒息。但我只要转过头去看书,总能从余光里逮到偷瞄我的郑辉。他嘴里讲着无聊至极的公事,眼睛却背叛了冷静,看我像看天桥上摇摇欲坠的自杀者,想挽留又不知如何靠近。
我总在他看到痴迷的时候猝不及防地抬头吓他,拉开两边嘴角大翻白眼,叔叔每次都很淡定,揉着我头发,骂我傻小子。我喜欢他摸我的头,所以乐此不疲地闹,他也不厌其烦地纵容。
直到月色都熄灭了,叔叔哄我睡觉,等我睡着后才回家。
这两天我总闹着想吃炸鸡,想吃肯德基新出的龙虾堡,叔叔却说我伤口没好,不可以吃那些荤腥的东西,喂我一些南瓜粥鱼片粥皮蛋瘦肉粥,又腥又臭。
今天是月中旬,一个月中间的日子总忙得跳脚,我刚想打电话让叔叔别来陪我了,他却先我一步说他不能来了,因为局里很忙。
我不愧是由他生殖细胞延续的下一代,我们保持着动物之间原始的通感。
我躺在床上和叔叔打电话,天花板一直在转。为什么人不可以自体繁殖呢?或者干脆他是一个细菌,我是他二分裂的产物。
叔叔让我好好养伤,说明天我就可以出院回家了。我心不在焉地问,是不是查到关梅贩毒的窝子了?你们要抓到她了吗?
叔叔却说关梅的案子是刑警队在处理,而且案件侦查期间,案件细节不能告诉我。
“那我妈妈,为什么要杀李成翔呢?”
“抱歉,淼淼,这个不能告诉你。”
“哦。”
行吧,叔叔不说,我该体谅他。吃完饭后阿姨走了,我定好闹钟睡了一觉,醒来神清气爽地跳下床,从柜子里掏出郑子闫帮我从学校拿回来的书包。叔叔曾说要把它带回家放着,被我拒绝了。
里面的东西不能沾上叔叔指纹,他这么干净。
至于郑子闫,他脏就脏了吧,反正除了我也没人敢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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