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尼玛狗屁股坐着我的枕头,还好意思说(2/3)
吃颗糖?
我下意识一个闪身,重心不稳,眼看就要栽倒在地,腰间一股大力一带,直接带着我旋了一个圈。
趁他接过的时候,顺便用指腹蹭了蹭他的手指。
如果是电视剧,这一幕一定会拍成有好几个分镜的慢镜头,再配上特别唯美煽情的,多方位全角度深层次渲染男女主角陷入爱河的一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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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的瞬间,一团巨大的毛绒猝不及防向我冲来。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低下头,是掩饰他娇羞的表情。
可在生活中,这一幕缺少了艺术的加持,快到只有一秒钟,我还来不及好好回味一下耳边旋涡般细小的风,以及情意绵绵的对视,它就结束了。
一秒钟,是故事开始的地方。
蹲下身,是为了给自己一个镇定的缓冲空间。
这种突如其来的接触,最是性感,最是撩人。
吸一口气?
这么一想就算他那辆车呃,女性化了一点,成熟化了一点,都无所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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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天天红灯绿酒,小肚腩怎么一点看不出来呢?说不定还有八块腹肌!
撕葱接水杯的手顿了顿。
一秒钟可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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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钟,撕葱已经松开了扶在我腰间的手。
眨一下眼?
毕竟喜欢我的人,品味怎么会差嘛。
——以他换女友的速度没事的,人不风流枉少年嘛!
一秒钟。
——他这样优秀,就算天天被人捧着又怎样?依旧如此低调内敛举重若轻!
——以他女朋友的数量没事的,我看他天庭饱满面色红润,年轻人,身体好!
或者,摧毁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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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是的。
bsp; ——他这样一表人才,怎么会是个无趣的人呢?灵魂一定更加万里挑一!
因为谁能讨厌一个如此有眼光如此有品位的人呢?
我去厨房倒了杯温水,递给撕葱。
低下头逗弄王碧池。
抚弄王碧池的毛发,是为了掩盖颤抖的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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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说的对,人没有办法讨厌一个喜欢自己的人。
我想,他现在的指尖一定微微发烫,就像他微烫的脸颊,刚才那一秒揽着我腰的旋转,足够他久久回味,就像倒车镜下和钥匙扣上都挂着我的照片一样。
我想撕葱现在,一定同我一样,内心小鹿乱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