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诱惑的尺度 ( H , 骨科)(4/4)

化妆都有媚眼如丝的魅惑。

许久之后,朗星深呼吸几下,看着俩人说:你们这样,合适吗?

在热岛反正是不犯法。 冠玉边穿裤子边小声嘀咕。

可我们是在辰国啊! 朗星说: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的地方。

冠玉继续嘀咕:辰国法律倒也没有规定三代以内不许做爱。

星星你别紧张呀。 皓月弱弱地说:我们其实可以考虑去热岛的。

火药味正浓的当口,皓月的手机铃声忽然响起,派出所通知她,何塞昨晚在医院醒过来之后录的口供和她俩的口供完全不符,何塞说他只是把昏迷的温朗星送回家,但是被她的朋友误会了,所以被拿书砸,拿刀砍。

皓月一听兹事体大,把手机开了免提,民警继续说:现在他要起诉你们,说你们故意伤害和诬告。

你们需要一个律师。民警告诉他们:你们可以自己请,也可以去找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如果是用指派律师的话,要过些日子等程序走完,法院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联系你们。

和民警通完话,皓月和冠玉都傻在原地,谁也没有想到事情是这种走向。

要不要告诉外婆? 皓月和冠玉问:这事我们处理得了吗?

朗星简单安抚了他俩,一个人默默坐到阳台上思考。

她曾经在书上看过很多恶人反咬一口的案例,但从没想过自己也会碰上。虽然很恶心,但是必须和解,因为对方如果反咬成功,自己和皓月甚至有坐牢的可能,那就会失去无犯罪记录,以后出国都艰难,更不要说转几次机去热岛。对方如果反咬成功,那自己连对他动私刑的可能都暂时会被掐灭。

朗星沮丧地问自己:恶人的反咬为何经常会成功?为什么有些案例所有看过的人都知道谁是恶人,那个恶人却依旧不会被定罪?不止是法制史,整个人类史上,为何总有那么多恶人逃脱法律和舆论的制裁?是谁拥有制裁权?社会中的个体是如何交出报复的权利去换取保护?而最终我们是不是真的得到了足够的保护? 公权力不保护我们,我们的自我保护为什么会被定义为私刑?如果公刑私刑都缺位,那谁来维护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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