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书来找他哭诉自己悲恸。翻来覆去是那几句话,强说愁一样地认为自己命运悲苦。“喜欢的人给了我家人给不了的幸福,可我们不能在一起。”又说一句,“家里人逼我学不想学的东西。太压抑了。但我连活着都不怕,只能奋力撑过去。”
是吗?连活着都不怕?
原来有人失恋与学习,就可以以为自己命途多艰。他想那大概是他人生中为数不多愤怒而悲哀的时候,但他没有发火,也没有表现出丝毫不悦,反而用自己那种长久以来缓慢而温和的语调回复对方,“说自己连活着都不怕,是对有些人的不尊重。”
对面男孩子见没有得到同情,忿忿不平,“你是比我大几岁,可是你未必能理解我的痛苦。”
他的头发全部掉光,连胆汁都吐出来,他的手臂上埋着直通心脏的导管,他全身浮肿蜕皮,他手脚关节发黑,口腔溃疡,夜间喘不过气不能入睡,手术台上死去活来,连腿都不是自己的。可是他还是活着,不是因为多么热爱生命或者是恐惧死亡,而是因为人的生命不是属于你自己一个人的。你还有责任,还有爱你的人,怎能因为痛苦,就向命运投降?
但他最终一句话都没有说。
难过的时候当然有,但是时刻提醒自己,最忌自我感动。吃一点苦就向他人哭诉,或者事后以过来人姿态教导年轻人,都不是得体做法。
他所认知的能说自己连活着都不怕的人,只有奇奇。只有奇奇才当得起这一句。又或者小唐克斯,查尔斯。病魔欺人老。他们所经历一切,是苦海折磨没错,但世上同情最廉价,他更不愿意随意对着别人揭自己伤疤。
不是自伤,不是自怜,是看清之后,也只有哀矜。
西里斯最终放心不下他自己一个人复健,私下请求主任医师来看莱姆斯。
那是某个星期一的早上,门诊日。莱姆斯不在自己病房里,陪着奇奇与唐克斯看书聊天。走廊那一边喊他过去,于是只能颤颤巍巍重新拄拐,回到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