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1/4)

第十七章

在任何情况下,亚历山大·普尔曼都是麦克·洛根最讨厌的那种人。

他穿着昂贵的西装,戴着镶宝石的名表,左手尾戒上那块绿莹莹的浮雕宝石,足有洛根的拇指那么大。他待人有种恰到好处的热情,谈吐风趣又不逾矩,非常容易也善于博取他人的好感。

但另一方面,他嘴角的笑容永远没有延伸至他的眼睛,他的握手虽然坚定有力但脸上却总是付漫不经心的样子,他说话很有趣却总有意无意地试图把控对话的走向。

换句话说,亚历山大·普尔曼是个典型的商界精英。

这倒也不是因为洛根有多愤世嫉俗,他只是觉得这些人享受着不应得的生活,还大多都傲慢的惹人厌烦。

好吧,也许麦克·洛根确实愤世嫉俗。可谁又能怪他呢?普通纽约警探的年收入只有堪堪14万【1】,巡警的年收入仅5万出头。他们日复一日地面对凶恶歹徒,泼洒着自己的血汗,但最终所得很可能连普尔曼的一块表都买不起。

更别说,这些人还总是用鼻孔看所有警察,好像就因为他们交了足够多的税,公务员就成了他们的奴隶一样。

如果他不是裸尸案的重要证人,洛根肯定连话都不想跟他说。

洛根看了看普尔曼的手表,凑到顾医生耳边小声说:我敢打赌,用我一整年的工资都买不起他的那块表。

医生将普尔曼介绍给两位警探后,就一直盯着警探桌上的金属镇纸发呆,洛根的问题唤回了他的注意力。只见他单手掩住嘴,斯文地打了个哈欠,用还带着泪的眼睛看了一眼就含含糊糊地说:不会。这个是普通款,才大概6万多的样子。您一年的工资应该有14万【1】了吧?

接着,他看到了洛根脸上的表情:哦呃

其实有了手机,戴不戴手表都无所谓的。帕西瓦尔干巴巴地找补,您看,我其实平时也习惯用手机看时间

洛根默默指了指稳稳待在医生左腕上的表,后者浑身不自在地拉着袖子掩住了它:这个主要还是为了配衣服

嗯,你们用6万块的东西配衣服。

医生没想到他会这么说,愣了一下便一脸窘迫地道歉。警探挥挥手表示没关系,心里既为两人之间巨大的贫富差距而感慨,又因为医生的反应而感到好笑。

他俩小声进行毫无意义的交流时,普尔曼正手舞足蹈地跟格林威讲火柴盒的来历。

我当时哪儿知道他们要带我去妓院啊!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看起来要多无辜就有多无辜,去了之后才发现的。但我可没碰那儿的人,我就喝了几杯酒,他们都太小了。

我是喜欢女人,但我喜欢那种,说着,他双手比划出了一个葫芦形。我是个体面人,不是变态。

洛根嗤笑道:可您这个体面人也没在第一时间报警啊。

面对警探的指责,普尔曼毫无愧色地耸耸肩:商业伙伴带我去的,他们是那儿的常客

言下之意就是,只要不直接触犯他的利益,他可以对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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